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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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uaker2002
微軟及智財團體通常不會直接告上法院,而是半脅迫要求公司將授權買齊,甚至加買一些
用不到的軟體,告上法院是下下策,畢竟多一個客戶可以每年收錢,還可以兼顧企業形象
,他們何苦將自己弄臭,也切斷潛在客戶的活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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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說的沒錯,但你不知道我追蹤BSA後續處理情況只會讓你覺得繼續支持正版是傻子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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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losbye
看來你一毛錢都沒拿到
其實BSA真有心帶人突擊檢查根本也不需要檢舉人出庭
一切都是想要兩邊都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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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檢舉本來就沒得拿錢低
而且不要以為匿名檢舉就很容易...
還得提供對方電腦台數、擺放位置安裝了那些BSA聯盟上的非法軟體
總之整個事件下來我只想說,怪台灣人愛用盜版,那反盜版機構出來後這樣做事
是鼓勵大家盜版用大一點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