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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qwsxd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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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3
引用:
作者Elros


我的重點就是他是便衣警不是制服警
所以不是只要你有亮槍就能開槍不用清楚表明自己的身份
這點邏輯都不懂還敢回

如果那位鄭姓員警穿得是制服被打 那100%是襲警
問題就在他穿得是便服 表示自己是警察身份的動作是亮槍而不是亮證件
這樣誰知道他是警察 還是拿槍的混混來隨便唬爛?!

你當然可以選示弱依照他的命令辦事
那別人當然可以也在不清楚他是否真的為警察前先把他撂倒不是嗎?!



為啥一定要先撂倒???

人家來勸架你還想撂倒人???管他是不是警察!!!

果然是另類的思想...
     
      
舊 2011-07-04, 09:51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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