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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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ros
如果記者的報導無誤
老實說我覺得那個委員說得並沒錯只是他講錯點了
該名員警是便衣 他表示自己是警察的方式是拿出手槍而不是拿出證件
好拉
那就回到一個問題"當你一不小心在暴怒之下揍了一個人 然後他拿出槍而不是證件來說他是警察"
你會?!
如果他動手毆打的人是制服警察那被開槍沒話說
但是如果是便衣那事後的爭議可就大了...
而且老實說就我自己認識的幾位便衣來說
台灣有些便衣的行為跟外表真的看起來比流氓還要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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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完全錯誤..
他兩兄弟是"一不小心在暴怒之下揍了一個人"嗎?
他兩兄弟是喝酒喝到發瘋把來勸架的打成豬頭. 當時如果警方沒有帶槍, 有沒機率當場被打殘or打死?
再者.
計程車司機見狀連忙勸架:「年輕人脾氣不要這麼壞!別打你女朋友啦!」
坐在副駕駛座的弟弟聽了不爽,竟趁著酒意朝司機頭部揮拳痛打,還嗆聲:「你是囉唆個什麼勁!管那麼多!干你屁事啊!」
當時計程車正好塞在師大路車陣中,司機停下車雙手抱頭閃避,豈知哥哥看到竟也加入戰局,,聯手痛扁司機
這算是"一不小心在暴怒之下揍了一個人"?
而且
當場有大喊"是警察". 而且來"勸架".
槍都掏出來了還繼續要幹死人家??
你邏輯是會不會有點太over點..
這篇討論到最後我可以告訴各位就像上次那個救人的講"SOP"一樣啦.
搞到最後各人自掃門前雪路上有人怎樣也沒人會鳥的.
"SOP"嘛. 對不?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