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rock
http://travel-taoyuan.tycg.gov.tw/content/news/news01_in.aspx?sid=1712
2011-03-25
「義美公司佔用河道土地案」處置措施
桃園縣政府新聞稿
「義美公司佔用河道土地案」處置措施
針對民眾關心南崁溪長安橋順水左岸土地遭義美公司佔用案,有鑑於近年氣候變遷及反聖嬰現象影響,
特別容易發生颱風、洪水,因此縣府已於100年3月10日發函義美公司依土地法234條,限期義美公司於汛期前自行遷移,
若義美公司逾期不拆,縣府將依法強制執行,以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本案爭議河段土地原為義美公司所有,早期為辦理桃園縣南崁溪整治工程,由蘆竹鄉公所於83年辦理土地徵收並於86年補辦該筆土地之地上物徵收程序。
然義美公司不服徵收處分為由提起訴願、再訴願,並經行政法院88年1月22日八十八年度判字第101號判決駁回在案。相關救濟途徑皆已使用並經駁回。
惟義美公司於本府94年辦理南崁溪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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