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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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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雷火豐
要政府執行罰錢,哪一項沒罰?
不然你說該罰就該罰,你說沒罰就沒罰?
政府代人民求償,又是根據哪一條的法律?
不要再要求政府作他權力範圍以外的事,這很可笑
(如果政府真的作了,我們才該害怕)
"業者自行送測"這方法,世界各國都在使用
這種事也可拿出來抱怨?
在電子界,自行測EMI 自行測Rohs
早就行之多年
各位知不知道,
本來產品含塑化劑,應該算是民事法範圍
如果自行送測通過,抽查不過
查到確認是作假,馬上觸犯刑法
這中間的差別
網上法律人士很多,我就不多著墨
就我的觀察,各縣市衛生局這段期間拚命的篩選
合力防堵有問題的貨源
每個縣市都查到ㄧ大堆問題食品並下架
光是看到測到的品項,就可以想像後面作了多巨大的工作
尤其是....
我認為,
這個事件不該只有一個英雄
應該有一群英雄
如果如某些網友的標準,認為其他人僅僅作他們該做的事
那麼我以為,那個技正,不也是作她該做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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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政府把食品添加物檢驗(書面)報告改列免檢
就代表政府要付更大的責任
目前我還沒看到最黑心的捅伊有任何的行政處罰
還只是遺憾不道歉
人民基於信賴廠商而購買該產品
卻發生有6000萬的檢驗儀器
竟然惡意慘雜塑化劑
當塑化劑事件發生
馬上更改配方
令人不禁聯想是蓄意行為
如果政府不執行代位求償
一般民眾如何對大型企業進行法律訴訟來求償
這種蓄意添加非法塑化劑對人體有傷害之嫌
難道不能用刑法的蓄意傷害罪來對企業負責人訴訟
本來對台南幫的印象還不錯
結果....令人傷心
唉~~
還是有人搞不清楚如何發現塑化劑!!!
請你先去看看技正發現塑化劑的過程
按照以往的檢驗過程
沒檢驗出該被檢驗的非法物質時就算合格
而該技正在通過合格的產品中發現異常數據
經向長官報備後
利用自己下班時間
等其他同人檢驗分析儀器使用完才能進行異常數據物質的檢驗分析
進而發現保健食品摻雜塑化劑
經由大量不同產品分析才爆出台灣史上最大、最久食品汙染事件
你能不說她是英雄嗎
個人感覺其他的檢驗人員才是作他該作的事
因為大量產品的檢測是長官交代才去執行
如果不是技正的學經歷剛好對該異常數據有印象
犧牲個人時間、精力繼續追蹤
或許
大家繼續吃更多的塑化劑
而黑心的捅伊繼續賺取更多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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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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