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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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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雷火豐
要政府執行罰錢,哪一項沒罰?
不然你說該罰就該罰,你說沒罰就沒罰?

政府代人民求償,又是根據哪一條的法律?

不要再要求政府作他權力範圍以外的事,這很可笑
(如果政府真的作了,我們才該害怕)

"業者自行送測"這方法,世界各國都在使用
這種事也可拿出來抱怨?
在電子界,自行測EMI 自行測Rohs
早就行之多年
各位知不知道,
本來產品含塑化劑,應該算是民事法範圍

如果自行送測通過,抽查不過
查到確認是作假,馬上觸犯刑法
這中間的差別
網上法律人士很多,我就不多著墨

最後,我希望各位想想最近中央和地方衛生事務有關人員的辛勞
要重新保證市面上食品安全
不可能由一個技正就能完成

就我的觀察,各縣市衛生局這段期間拚命的篩選
合力防堵有問題的貨源
每個縣市都查到ㄧ大堆問題食品並下架
光是看到測到的品項,就可以想像後面作了多巨大的工作
尤其是&q...

幫政府做不好 找理由
真的不是鄉民該做的事
什麼人會一直找理由呢?
舊 2011-06-21, 11:09 PM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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