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per01
又來了 唬爛 混謠視聽最會了
首先 義美根本沒去領錢 錢丟在法院就要徵收了阿 這跟都更流氓有啥兩樣?
好一句"左手收錢"
大家都知道 現在監察院根本是配合執政黨演戲的傳聲筒
義美該廠區 民國69年就合法蓋在那邊了
後來才有一連串狗屁官民糾紛 這個來龍去脈 有興趣的自己去Google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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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支持就地合法? 我記的是71年才重畫河川用地
這種東西只能論先來先贏 政府不能拿皮條就對了?
另外我建議你google一下
寶祥縣寶+納莉風災+南崁
你就知道為什麼南崁溪 對桃園人來說 有整治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