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桃園 2010-10-13
南崁溪義美案 民進黨團促縣府檢討/限期自行拆除 縣府續辦治理工程
南崁溪長安橋段整治工程,在民國95年9月完工,不過,當年義美公司廠房拆除案,至今餘波盪漾。桃園縣議會民進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縣政府針對南崁溪義美公司長安橋段只有90公尺的爭議,重新進行檢討。縣政府水務處解釋,將在排除地上物後,辦理後續治理工程。
民進黨議會黨團今天下午針對南崁溪義美公司案,在縣議會大禮堂召開檢討會,召集水務處、工務處和蘆竹鄉公所等單位,和當地內厝村的居民,針對南崁溪長安橋段鄰近義美公司的河段治理工程,分別表述意見。蘆竹鄉內厝村民莊先生指出,長安橋前後的河段,都已經徵收110到130公尺的水道治理用地。縣政府95年施工的時候,到義美公司附近卻縮為90公尺,讓民眾至今無法接受。
縣議員廖輝星指出,南崁溪整治案的發展有歷史因素,不過縣政府應該加速處理,不能讓河道寬度不一致的現況繼續下去。
水務處長李憲明說明,南崁溪河川治理線在民國71年公告,之前義美公司已經興建廠房,因為徵收爭議問題,縣政府在83年決議暫緩執行;隨後縣政府在86年遭到監察院糾正,93年配合高鐵安全,列入優先整治河段,95年依通洪斷面將河道拓寬為90公尺。李憲明強調,縣政府將會持續進行後續治理工程。
蘆竹鄉公所代表說明,公所已經在9月27號進行公告,要求義美公司限期再11月1日之前自行拆除佔用河川地的地上物,縣政府在地上物排除後,將會辦理後續治理工程。
桃園新聞 郭益昌 吳其昌 採訪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