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IM=
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考試法,國家賠償法等,公務人員有分四個等級
這些顧員目前是最廣義公務人員,但若要在往內走,必須考試
與其他選舉而來的公務人員,分屬於不同的政務官、事務官體制,不可混為一談
現在就是想把考試這一關卡拿掉,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但不用幹健保局還是幹勞保局,要幹的是那些不知道再想甚麼的大頭
一方面想要維護法統,一方面又想要討好部分族群,完全不知道腦袋放在哪裡
外行領導內行,不尊重專業也不考慮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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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廣義公務人員包含受委託執行公務人員,比如義警或受委託之路邊停車收費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