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既然你認同我說的汛期的話,那麼你該看看我po出的水利署提到的汛期是什麼時候.
而且縣府發函是提到汛期前拆遷,那麼為什麼還會拖到現在呢?
我還以為你看的懂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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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了~
從公告招標->開標到完成決標~然後開工~你覺得要多久?
我 還真以為 你應該會懂這段~
真不懂?
第二條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
前項等標期,除本標準或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少於下列期限:
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七日。
二、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十四日。
三、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之採購:二十一日。
四、巨額之採購:二十八日。
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後續階段之邀標,其等標期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但不得少於七日。
第三條
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資格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
前項等標期,除本標準或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少於下列期限:
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七日。
二、公告金額以上未達巨額之採購:十日。
三、巨額之採購: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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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有它的流程在~尤其是公家機關~
公告有它公告的期限在~
然後還有資格審查一類的事~
沒流標~順利完成招標你覺得要多少?
而且這還不是招完標就"立刻"開工~
你真的不懂?
引用:
作者Rainwen
縣府是說逾期後才會強制拆除,所以6/15拆還算合理,
至於為何會有5/1~6/15的空窗期,weirock兄有提到施工需要招標開標,
所以也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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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他是根本不想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