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he_yongching
http://www.died.tw/2011/06/blog-post_15.html
|
你這篇有人量河道距離,轉過來看好了,有人可以說明一下嗎?
[轉]義美老總直諫馬英九後,政府要拆義美檢驗室,巧合嗎 ?
http://www.died.tw/2011/06/blog-post_15.html
14號這篇新聞馬總統前腳剛走 桃縣府要拆義美「檢驗室」,立即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PTT許多網友這樣覺得「NewPacers:秋後算帳」、「winterjoker:媽的、被義美的高層念一下都不行?心胸這麼狹小?」、「CTHsieh:擋人財路的下場」、「誰叫你膽敢當面讓騜難看,拆你廠只是小小警告而已」、「chucklee:殺雞儆猴來的嘛~ 警告吱吱的意圖很明顯吶~」、「b6byc:猜中了,誰叫你得罪騜.統一沒事耶」,但是,也有許多人拿出之前的新聞,表示這是按照計畫,只是時間點太剛好,桃園縣政府不像白海豚一樣會轉彎,但是,真是真的嗎 ? 我相當好奇。
於是我找了些資料,根據時間點整理如下:
義美在南崁的廠房,於南崁溪長安橋邊,根據台灣省政府於民國71年2月25日公告的南崁溪治理基本計畫,將南崁溪的河川整治線標準訂為九十公尺,在民國81年1月13日桃園縣政府將義美公司原有工業區部分土地變更為河川區,並於83年5月完成法定徵收程序[1],但在民國86年才補辦地上物徵收程序,後來義美提起訴願與再訴願,於88年1月遭行政法院連同相關救濟申請一同駁回[4][5]。
義美公司於95年3月24日對於此事提出切結[6],而在之後民國95年的南崁溪整治工程,桃園縣政府將義美工廠河段從不到70公尺拓寬為90公尺,為了擴寬河面工程,拆除部份義美工程建築物,相關過程都有媒體公開報導,更有工程文件為証。當時的縣長朱立倫更表示「他是唯一有魄力,進行拆建與南崁溪整治的縣長」,並指出指出,南崁溪整治工程在九十五年九月十七日完工後,南崁溪到現在沒有再發生水患問題 [2][3]。
而根據經濟部水利署98年「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桃園縣管河川南崁溪水系治理規劃報告(南崁溪本流檢討)」及桃園縣政府99年8月16日邀集專家學者召開治理基本計劃審查及水利署100年1月10日檢送「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縣管河川南崁溪水系」南崁溪水道治理計畫河川圖籍結果顯示,確認長安橋下游河段治理計畫用地範圍線寬度暨其河寬皆維持維持與民國71年公告之治理基本計劃相同,並無需進行公告 [5]。
所以河川整治線確定跟民國71年的基本計畫一樣是90公尺了。
今年,也就是民國100年3月10日時發函給義美公司,限期義美公司於汛期前自行遷移,若義美公司逾期不拆,縣府將依法強制執行,以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而這次發函時所要求的是110公尺的規定,而非早已在民國95年已拓寬,符合71年計畫的90公尺[7]。
整理到這邊,我看起來是一點都不合理啊!!! 這真的沒有鬼嗎 ?
而且河道整治應該是整條河道都要做啊,怎麼看起來整條南崁溪只有義美有問題 ? 來用Google Earth看看距離。
在長安橋這段,算上河岸可以算有90公尺的寬度。
而且看起來也沒有民國95拓寬前的佔用河道情況出現了,為什麼還會針對義美打呢 ? 明明附近就有河道更窄的地方啊。
上游一點的南亞,80公尺寬。
再上游一點的光明國中旁,不到70公尺寬。
客官啊,你這樣要怎麼讓我相信現在拆義美廠房只是個巧合呢 ? 明明更窄、更危險的地方多的是,偏偏只挑義美開刀,也難怪會有桃園縣議員也跳出來說話[8]。
真相到底是如何,我不知道,只是從我所蒐集的資料來說,我覺得義美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不過法院是□□□開的,到底後續會如何發展,只能拭目以待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參考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蘆竹鄉鄉長 - 施政成果 - 南崁溪治理沿革
[2]整治南崁溪展現魄力 朱立倫駁斥週刊抹黑
[3]包庇義美占河川地?朱立倫澄清
[4]義美涉占河川地 限期拆除
[5]桃園縣政府 - 「義美公司佔用河道土地案」處置措施
[6]關於南崁溪已徵收用地範圍內地上物,切結因生產需要,同意俟政府辦理南崁溪全流域治理基本計畫檢討後,如有妨礙治理計畫,願無條件拆遷,恐口無憑,特立切結書。
義美佔用河川用地 李訓求:速拆以免颱風來時滅村
[7]義美佔用河川用地 李訓求:速拆以免颱風來時滅村
[8]桃園茶品質不輸南投茶 呂宏仁:缺乏推廣縣府應積極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