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勞基法修正 勞工超時工作罰雇主30萬,也增列公佈姓名條款
瀏覽單個文章
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引用:
作者
ttsmarco
明是保護勞工
暗是保護雇主
左看右看都覺得越修(漏)洞越大
越修越保護資方
那些開會修法的傢伙是哪些?
看來對付癆委會,上街頭革命才是勞方要走的道路
2011-06-15, 08:31 AM #
18
newfire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newfire
查詢newfire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newfire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