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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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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台灣的某個角落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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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s2
老實說
我不覺得死刑是最好的處罰方式
關它個25年,,造三餐打,,,
或讓它在獨居房住25年
這種才真的是處罰

閣下覺的這樣ok的話,那該罪犯的生活必須費用由閣下與其他認同並接受的人負擔如何?
為何要納稅人養殺人犯20到30年..甚至更久?
閣下或許有偉大的理由
但我自己想的是..
我賺的辛苦錢為何要拿來養強姦殺人犯跟恐龍法官?
舊 2011-06-15, 12:02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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