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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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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不得不說時間點挺弔詭的,除非有類似拆除時間的公告之類的書面出現,要不然很難說是不是?!


時間點?
縣府已於100年3月10日發函義美公司依土地法234條,限期義美公司於汛期前自行遷移,
若義美公司逾期不拆,縣府將依法強制執行,以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舊 2011-06-14, 09:39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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