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NT
誰認賠?消費者?還是末端的小店家?
這起事件不同在於:
黑心商人成了三十年老字號
台灣食品業全面淪陷
政府三月中發現,到五月才公佈(五月正好飲料熱銷)
因為污染是長期且廣泛的,所以我覺得小型店家應該提出國賠
不管是政府、黑心業者或有能力篩檢卻未負責的大企業,都該追究
今天如果飼料受長期污染,造成雞蛋含毒導致死傷
蛋農也找不到供應商,就只能認賠?與政府無關?
|
那如果我騎車自摔能不能申請國賠?
因為我技術太爛,國家竟然還通過我的駕照考試
國家當然有責任阿
簡單的說台灣百姓就是角蛙,貪婪成性
更明確的說,就是因為一事無成,卻又不承認自己的無能,所以只好把錯通通怪到政府身上
就像日本的怪物家長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