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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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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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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嗯...

引用:
作者TRG
看記者的新聞稿辦案~如果要討論老師態度,就不該考慮錢是怎麼來的。
還有,如果該師素有劣跡,記者/家長,會不順便爆出來嗎?
從小地方就能判該老師死刑,算是公論吧。


所以殺人的罪犯就是要從高中就殺一個, 大學殺一個, 出社會以後再殺. 這樣才符合所謂"素有劣跡"是巴..

而且. 沒人判他死刑勒. 只是他就認個錯道歉即可, 因為單就這件事情來看1. 他就是錯. 2. 他並不適合當教育小小孩的老師, 他可以轉職去當補習班老師.

你在邏輯方面的思考方式真的得多加強加強.. 我個人建議.
舊 2011-06-12, 06:39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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