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otorochen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498975&NEWSTYPE=
美國一名男子不滿診所跟他追討帳款,用兩千五百枚一美分的硬幣,支付25美元的帳單,被診所告上法院。
(韋斯特)和診所在看診收費上有歧見,不甘心多付25美元,就用這種方式抗議,他把兩千五百枚一美分的硬幣倒在櫃檯上,要工作人員當面點收,沒想到診所報警,警方以妨礙公共安全的罪名把他送辦,他因此得多繳140美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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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公共安全......
歡迎他搬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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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白痴媒體亂報導...
然後網友就... @#$%
Utah 這件事件,是因為他把 2500 個硬幣灑在桌上,然後一堆滾到地上和彈到在診所內的人。所以被告妨礙公共安全是很正常的。
如果他訂一個箱子,拿 14,000 個一美分硬幣繳罰單就不會有這個問題。美分是美國准許使用的貨幣,所以用美分付錢絕對是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