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yuechez
我記的總統 假如連續當4年 2次 好像有退休制度 就是退休福利
但是當4年好像沒有 重要是 林杯 不想付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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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杯好聰明喔!!不想付退休金
不過,對於現代公民而言,是不及格的
按《大清律例》,喔!打錯了
按《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所以任期滿四年就可以領了,!還有隨扈這樣的維安陣仗可以觀看喔
啊!一任或二任都領一樣,無期限領到死,這合理嗎?
好家在,民國99年8月19日修正
民國99年9月1日公布施行
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意思就是做多久領多久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