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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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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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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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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nitaco
我是樓主

今日收到了簡易判決書

內文並沒清楚判決(被告者)的刑責

我是告訴人即證人

被告所犯法條

一.刑法第284條第1項過失傷害罪嫌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接下來須等多久(開庭)或者等法官正式的判決???

因為這攸關到我是否要另提(附帶民事賠償)

謝謝


ps:此判決書,雙方拿到的是否內文都一樣


先說,你拿到的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內容當然與對方的一樣。

收到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原則上簡易程序是不開庭的,所以應該是不會再收到法院的傳票,之後再過一個月後就有可能會收到判決書,如果不上訴就會確定,就會依該判決書內容執行。

原則上如果要提附帶民事訴訟,端午節後打去法院問,看案件是否已送到法院,如果法院已收到案子,就可以提出了。
舊 2011-05-31, 11:11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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