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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冤假錯案教我們的事(聯合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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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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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破不值錢
至少還能在他任內讓翻案。
前面那個拿台灣律師執照,打過XX島事件大審的辯護律師,在他得到最高權力,在對該案最黃金的八年寶貴時間就讓它過去,讓江國慶繼續沈冤,讓陳肇敏等人渡過追溯時間。
翻案? 這是鄉愿吧
過去江家人受冤屈, 陳肇敏等人不能受法律制裁,在外逍遙坐領納稅人貢養.
現在江家人是平反了, 陳肇敏等人卻受到特偵組用法律見解下偵結不起訴, 依然不能受法律制裁, 一樣在外逍遙坐領納稅人貢養. (今年還加薪3%)
有好到哪去?
2011-05-27, 11:44 AM #
23
s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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