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RASH
Power Member
 
CRA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638
我覺得應該立個法,規定以後要入學,學生家長必須簽一張"同意教師體罰書"
這種的就給他打下去就對了,反正家長沒有力氣管教,就由學校來開扁,
聘請有棒球、高爾夫專業的人士來執行體罰
要是家長不簽的話,可以,帶回家自己管教一個月,期間每天家長和學生到相關單位報到,少一天補兩天,
直到家長了解怎麼管教小孩為止
__________________
To BLOGGER
舊 2011-05-27, 11:07 A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SH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