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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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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erocat
但是有兩點是沒看到有媒體在談的,
1. 本案發生於陸海空軍刑法修訂之前,當時的指揮官是否具有[追訴權]要去研究一下。
2. 目前刑法對125條追訴期是20年,但是當年的刑法規定是10年,用這條罪一樣是過期的。...

[追訴期]的起算點
好像也沒幾個媒體在談
舊 2011-05-27, 03:31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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