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52500087.html
哪條法不知道,自己看囉
懲刑求者 註銷獎章 追回獎金 國防部:協助申請冤獄賠償
引用:
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昨天偵結,遭非法取供錯殺的江國慶獲得平反。相關涉及刑求的軍方人員則因追訴期已過未被起訴。對此國防部昨天強調,經檢討將對當年涉違法取供的反情報總隊人員註銷獎章、追回獎金,同時軍檢也會盡速再審江國慶案,待無罪判決確定將助其申請冤獄賠償。
而去年公布調查報告,認定江國慶案有冤情,才讓國防部及檢方重啟調查的監委馬以工、沈美真昨天同表欣慰,她們看過起訴書後認為,檢方所提證據足以排除江國慶涉案可能性,呼籲司法單位盡速完成江國慶案再審,並要求國防部追回當年違法破案的敘獎。
據指出,江國慶若獲無罪判決確定,依冤獄賠償相關規定,江國慶家屬可獲一千至三千萬不等賠償金。軍法官員表示,由於江國慶十五年前遭槍決時年僅二十一歲,因此可能獲賠最高三千萬的撫慰金。
對於社會輿論無法接受非法刑求江國慶的相關人員因不起訴而不須負刑事責任,據了解,國防部為補法律破網,原有意藉對予涉案人員行政上追懲,但經研究發現,在行政懲處上一樣因為已過追訴期,無法以追記大過等行政處分給予違法人員譴責。
不過國防部說,將針對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前空軍作戰司令部軍法室主任曹嘉生、軍事主任檢察官趙台生、承辦江國慶案的軍事檢察官黃瑞鵬等人,以及反情報總隊的前空軍軍官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及現役軍官何祖耀等,當年因偵辦江國慶案而獲的獎章、獎金,依法則可以註銷和追回。
至於江國慶的冤案賠償,國防部表示,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已受理江國慶母親及軍事檢察官為江國慶利益聲請再審案,正由合議庭依法審閱相關案卷,軍事法院將另向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調閱卷證,盡速完成江國慶案再審程序事宜。
監委馬以工也強調,只有起訴書能還江國慶清白,各界不應該把焦點過度集中在「人人喊打」的陳肇敏身上,「我們要把力量放在能讓真凶定罪上,不是大家爽一爽就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