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2012
不是幾乎都給汽車用,汽車就是那麼大台,兩線道是必須,分快慢車道的用意也在此,快車道原意是給你超車或左轉使用,慢車道給直行車或低速車輛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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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喔,快車道就是給快車用的,平面道路沒有什麼超車道這種東西。
慢車道顧名思義就是給慢車用的。
那什麼是慢車?除****通規則定義的慢車外,還有就是正在進行轉彎的車輛,
除此之外,都是不是慢車,應當都有行駛快車道的權益。
直行車速度夠應該走快車道。慢車跟要右轉或靠邊的車走慢車道,這才是世界
主流的車速分流的精神。看你的說法,你的駕照應該要去重考了。
直行車,尤其是四輪以上車輛,行駛慢車道是違規的。
引用:
作者2012
機車就沒有上述情形發生嗎?.........機車的路權也從來沒有被限縮過,機車道幾十年了還是機車專屬的,有因為上述情形就把機車道取消掉嗎?我看到的只有機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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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嘛?大度路的機車道從以前從頭到尾都是機車道,幾年搞下來,
機車道變得斷斷續續,往市區方向中間有段突然變成不是機車道,
四輪以上車輛可以插進來然後右轉。過了路口才又恢復專用道。
往淡水方向從大業路口開始最早也都是專用道。為了讓四輪以上車輛
可以方變得轉進旁邊的巷子,有一天他突然變成優先道。過沒多久
他就變成混和行駛的慢車道。要右轉的車都不快,甚至有的20、30
佔住整個車道慢慢嚕。而這裡的速限是50。
另外,政府近年來到處興建四輪以上車輛專用道路,機車在平面道路的可行駛
空間卻沒有變多甚至還有縮減,這樣算下來,機車的可使用道路面積比例是
節節下滑。
不過最近發現台北市有在檢討機車行路空間,有些路段的禁行機車在縮減
反倒是台北市以外的縣市正在變本加厲的縮減機車行使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