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建
講
那麼,最外二車道『禁行汽車』、汽車也不得於路口直接右轉,需三段式左轉、內側車道速限降低到40Km/Hr以內好減少傷亡... 這些為了保障安全的作法,哪一項能做到?
別說太遠啦,單單說違規停車這項對機車騎士最大的危險之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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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道公車道本來一般汽車就不能佔用行駛,會吃紅單的,你到底懂不懂? 還是你意指因為機車多,所以應該規劃外兩條車道給機車? 問題是台灣很小,道路面積就只有那麼多,四線道的有多少? 三線道的又有多少, 兩線道的應該是大部, 照你的說法, 汽車體積大,這樣玩市區交通就堵死了.....你乾脆提禁止小客車在市區行駛好了,大家在市區只准騎機車?
汽車會有快慢車道的原意在哪你懂嗎? 機車因為體積小,所需道路面積小,但是數量多是個問題,可是數量多不代表台灣有那麼多的道路面積可以規劃出足供汽機車行使面積!還是你願意出錢幫國家規劃徵收道路?路就那麼大,只能規劃出合理的使用範圍,在過來一部機車所需的行駛面積就是那麼多,排個隊依序慢慢騎是會死嗎? 買電影票上麥當勞跑銀行人潮多就懂得依序排隊,騎上機車就只記得左鑽右竄?
台灣沒有像大陸某些城區禁摩並限制發牌就不錯了!
違規停車? 這本來就是不對的事,扯進來就顯得機車很弱勢? 你要這麼提, 那我可不可以說很多機車在人行道上橫衝直撞, 那麼行人是不是更弱勢? 不要把不對的事扯進來, 要扯大家都可以扯很多比弱勢比惡劣.
會有人提出機車限速40是誰造成的? 答案是機車騎士, 因為某些人在市區就是橫衝直撞,能騎多快就多快,一頭撞死剛好! 給人觀感不佳, 在你要爭路權以前, 先把某些不良的機車騎士素質提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