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都是口頭上的辯論而已, 誰先找出對方言詞中的缺點加以攻擊, 轉之為"證據!"
問題是仁義道德呢? 同理心呢? 能不能去理解為什麼對方在風雨交加中去救人?
而且義工還不是領薪水救人! 幾位講法律的能不能用"心"去思考一下?
要整理義工能力分類達到效率等是錄取單位可以去做的事情, 拿不專業來攻擊?
我很懷疑該名發言的良心在哪裡? 人做事情的標準不應該只是律法而已!
更重要的是: 仁 義 道 德 ! 同 理 心 ! 羞 恥 心 !
讀聖賢書所謂何事? 不就是要先把這些當作做人處事的標準時時警惕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