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odomo
只看新聞描述,就自行想像情境,
更不明究裡恣意批評、質疑專業,
難怪 PCDVD 的網友會被戲稱為鄉民...
好像不少人常常會認為,
法官都是笨蛋、是恐龍,
但想一想,這有可能嗎?
如果不是別人錯,那錯的會是誰?
真正的恐龍又是誰?
或許特意去看判決書是很煩,
但新聞的目的、立場、邏輯、甚至對事實的描述,
通常是公正客觀、不偏坦任一方、不避重就輕、且詳盡無誤的嗎?
新聞全文約 760 字,
判決書全文約 8,956 字,
單從字數,即可略見一二。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1_1.aspx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刑事判決
98 年度自字第 14 號
|
好長...裡面竟然還有打錯字....,公家機關都不校稿的嗎?"盡量"打成"進量"....
大致上跟前面網友說的一樣,法官不在現場所以不知道情況是否真的危急到需要立即駛離
而無暇勸導受害者穿上救難衣,所以要以此來判刑也實在有些牽強...,畢竟出航後的確是
沒多久就翻覆...,若當時還不立即駛離說不定當場就直接淹下去了...,搞不好連那三人都
沒那運氣被人救起來....
總之剛才看新聞,買先生"不負眾望"的提出國賠聲請了∼,當然理由也是跟大家想的一樣
,還說這種救難品質誰敢給他們救...,我倒希望他們下次再遇到一樣情況時真的敢跟救難
員說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