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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sohopro
總之, 這判例就是告訴你, 少管別人死活, 免得惹禍上身

雖然這樣會讓人覺得冷漠
不過是這樣沒錯,沒有作為義務又不是專業人員就不要動手...
舊 2011-05-20, 09:42 AM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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