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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搏命救人反被告 3義工判刑4月..... 實在是挺誇張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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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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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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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會說話
可以看到登船地點為台南市左鎮區光和村51之8號
意外翻船地點為台南左鎮平和橋菜寮溪附近
若以最短直線距離來看船行至菜寮溪最少走了800公尺以上
沿著道路前進的話甚至走了2公里
這距離不算短,也走了一段時間
並不是一上船出發沒多久就翻船了
卻說不知道船上的人為什麼沒有穿上救生衣
不是推卸責任就是沒盡到注意義務
仔細看判決書主文,不要光看結論重點,
從用字遣詞就看的出來法官心證是偏向被告的
這些記者.....
BTW....我比較意外的是這個CASE是自訴...
2011-05-19, 11:1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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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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