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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搏命救人反被告 3義工判刑4月..... 實在是挺誇張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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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看了一下判決書,裡頭大致是說,義工的確沒有強制要求穿著的責任,
(也就是如果被救者堅決不穿,發生不幸就不關義工們的事)
但是卻有勸導的義務,而法官判有罪的原因主要是基於此。
因為根據供詞,義工只有簡單告知夫婦有救生衣可穿,之後就急忙將救生艇駛離,
沒去注意他們是否確實穿了救生衣,當然也就沒有盡到勸導的義務,故因此判刑。
判決書文號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8年度自字第14號
判決書查詢網站: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應該還可以上訴吧.....
2011-05-19, 02:01 AM #
29
Ra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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