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53346
*停權中*
 
5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引用:
作者惡蟲
你一定聽錯了,因為檢察官不可能寫判決書的。


恩,我是聽偵查隊的警員說,檢察官會判斷情節輕重,情節輕的就由檢察官直接宣判
,至於聽錯是不可能,因為檢察官現場回我說"別擔心~他寫這東西很快"
 
舊 2011-05-17, 11:59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5334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