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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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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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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son54088
在公堂之上亂講大話,根據大清律例,理應掌嘴五十


王老師:幸好我是在部落格寫的,不是在公堂...
舊 2011-05-13, 10:43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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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