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若要我從畫面來判斷,
該拖板車也沒闖紅燈,也沒有超速,
其它內側車輛本來就應該先注意而提早停車,
該拖板車駕駛頂多需負擔道義責任,
我在第一頁的發文是這樣講吧?
and 我不是法官 我無法指控裡頭有誰有違法及民事或刑事責任,
但我也能理解你們選擇性的讀文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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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內側車輛本來就應該先注意而提早停車,
該拖板車駕駛頂多需負擔道義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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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看到這段啊,這樣還叫選擇性看文嗎
同車道當然會注意,但是從另外一條車道硬卡進來的,其他車輛的注意義務哪時候變這麼大,
連這種都能只負道義責任
我只看到你用超越賽車手的標準去要求婦人,卻對那位司機放水啊
你一直選擇性遺忘,那位司機到底是沒遵守號誌還是完全沒照公司規畫好的路線去繞,是不是為了貪快才走這路口
這種車應該有能完全合法的繞路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