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drs
胡說,主動改變行徑方向的是拖板車
拖板車應該主動注意是否會干擾到其他車輛行進
若有則不得轉彎,直到他能保證轉彎時不會撞到人才能轉彎
但事實結果是他撞到人了,所以是拖板車司機"應該先注意而提早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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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板車司機以為後方機車看到他車頭轉過來,就會乖乖的煞停在停止線後。(我會喔)
機車騎士不知道拖板車一但開始轉彎,後視鏡只會看到拖板,司機完全不會發現他的存在,更不知道在後輪內側是找死的行為。
在這例子,拖板車司機要負幾乎全部的責任沒錯,因為他應該等到慢車道後方完全沒有車的時候才右轉,這樣才不會肇事。但要等幾分鐘還是幾小時我就不知道了...
但我覺得政府才是要負責任的單位,如果外側車道能右轉的話,那拖板車就不需要從內側車道右轉。
細節是很重要的,大概很多人沒發現到先進國家有路口彎道弧度設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