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我自己騎車上下班的路線,
在台中市環中路的部份,幾乎每一個路口都有至少一位交警,
注意..是至少一位..有些甚至有三位,從南屯到北屯..我也沒去細數幾個路口了..
這是警方的人力。
大型車輛的先天死角不是如有些網兄天真的說..裝鏡子或攝影機就能解決的,
安排隨車人員幫忙注意路況的方式應是更有效果,
大型車輛的隨車人員,若如同強制繫安全帶的規則去要求,也並非不合理。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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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車側監測技術請參考Volvo的BLIS,現有科技並不是做不到.
問題是出在到底要賠上幾條命才會強制做.
另外隨車人員更危險,撞死隨車人員事例並不是沒有.
如果有做過統計的話,
我相信有些有經驗且有道德良心的大卡車司機身上沒背過半條人命.
但可見的是有不少身上背著多條人命的司機還在路上橫行.
我想說的是大型聯結/拖板車的恐怖大家都知道,
1.高速公路爆胎折甘蔗(超載/輪胎異常/爆胎駕駛操控不當...)
2.違規左右轉,任意闖紅燈.
相關罰則都不痛不癢,撞死一個又一個.
憑甚麼肇事致死只判業務過失致死而不是蓄意殺人.
該拖板車右轉前並未做足轉彎路徑內無車輛確認,
且明顯為轉彎車輛未禮讓直行車輛而導致該婦人捲入後輪致死.
建議往後立法營業用大型車輛肇事致死一律為公訴罪,
只要有違反交通規則肇事致死就吊銷其大型車輛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