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drs
這個問題要靠法官判重刑來解決,但是你不能怪沒犯法的人
你的說法和"因為穿著較暴露所以活該被強姦"是一樣缺乏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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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說她活該死
不過一個女的穿著曝露然後去走小巷被強姦﹐我只會說﹐愛那樣穿就該知道哪些地方要避免去﹐縱使理論上你可以穿任何你喜歡的衣服到任何地方都不應該受傷害
這些都是生存的基本常識
引用:
作者yiyikikikoko
當然不值得啦,被觀猿壓榨一下有什麼關係?被老闆凹一下有什麼關係?被汽車擋一下有什麼關係?被路霸擋一下有什麼關係?工程偷一下料有什麼關係?被黑道威脅一下有什麼關係?網路費貴一點有什麼關係?油價不透明有什麼關係?
搞不懂有些人就是喜歡為了這些有什麼關係的權益去爭取,反觀那些被捏LP,嘴巴還說沒關係的人,等人家爭取到再一起享受不就好了,真是聰明。
小建大就像是愚公移山,只是真正在社會中已經癡呆盲目的不知道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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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錯了吧
我沒說不要爭取
我從頭到尾只是想表達你騎機車﹐跟汽車卡車相比你就是弱勢﹐你就是要自己多注意。我就算綠燈過斑馬線我也是要注意四週而不是那種「反正綠燈就是輪到我走」的那種心態﹐因為行人是絕對的弱勢。
路權可以去爭取﹐也不是在馬路上爭﹐不過我先說了︰給機車再大再多的路權也不會改變騎士絕對要注意卡車的動向﹐靠太近就自己先閃這個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