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我自己騎車上下班的路線,
在台中市環中路的部份,幾乎每一個路口都有至少一位交警,
注意..是至少一位..有些甚至有三位,從南屯到北屯..我也沒去細數幾個路口了..
這是警方的人力。
大型車輛的先天死角不是如有些網兄天真的說..裝鏡子或攝影機就能解決的,
安排隨車人員幫忙注意路況的方式應是更有效果,
大型車輛的隨車人員,若如同強制繫安全帶的規則去要求,也並非不合理。
就像我前面貼的,還有其它網兄貼的影片連結,
還是有人覺的"內輪差的影響"每個人都知道呀...
但在我看..還是少數人雖然回的很輕鬆,但其實跟本是整個不懂..
小弟上下班騎車路段在環中路過中清路,每天都有聯結車,
而且小弟上班的地區,也有許多工廠,經常也都要和聯結車讓來讓去,
我前面有說.. 當你從進入聯結車最後一個輪子的範圍開始,
就已經是有如停在平交道上一樣,非常危險,要特別小心,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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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婦人是拖板車轉入才突然變成在內輪差的範圍內
而不是那種一直跟在拖板車旁邊的那種找死的行為
甚至摩托車跟拖板車在事故發生前都不在同一個車道,人類的視角本來就不大,而且會隨著速度的提高而遞減,這些因素都大幅度減少了婦人的反應時間
你算算從拖板車由快車道切入到撞上有幾秒,再減掉從看到>做出反應的秒數,能做到緊急剎車就很合理了,還要如何苛求呢
倒不如檢討那路口是所有拖板車司機是都這麼開,還是這位司機沒乖乖繞路或遵守號誌
這種幾乎瞬間進入內輪差的情況,再有常識的生存率也實在不高,再怎麼強調內輪差也沒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