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nczs2000
若是這情況,駕駛要繞路,而不是直接就給他違規
那種車本來就不是想怎麼開就怎麼開
|
其實你這樣講也對,
我也很認同,如果一個良善的法規在的時候,大家能照法規走,也許就相安無事,
不過事實上大家都很清楚,
現實路況有許多官僚擾民的規劃,反而造成許多交通意外,
就比如好了..
今天的"機車優先"道,
在少數地區的路段旁邊就是禁行機車,
或路口這邊這段是慢車道,結果過去對面馬上碰到禁行機車,讓機車在十字路口集縮成一堆,
諸如此類一大堆荒謬的道路設計,
難道用請遵守教通規則就好了..
我同樣是講給小建大看的,
比如 #24 BMC網兄的文章..........
(不贅述)
我自己本身二台機車一台汽車,
平常還是喜歡騎車跑,
但對於小建大的訴求,
也許有的不錯,但有些真的是難以認同,
如我在 #9講的,小建大如何去規劃拖板車的用路方式,
如果小建大無法提出適合所有車輛的共同用路規範,
只是一味的提倡機車路權,那也不跟常見的政客一樣,
只爭自己想要的,
改天要是小建大不騎車了,只開車了,
是不是又會變成另一種訴求?
引用:
作者tradestone
別鬧了,騎樓都還沒規劃給機車停放前,哪來時間規劃拖板車用路方式?
|
您講的也是我心裡所想的,
是的.. 不可能有良好的規劃的,
所以用路人面對交通問題時,我偏向保護自己大於堅守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