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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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ickyhsimen
如果今天大家都有完善的路權概念
瞭解直行車擁有優先而且絕對得路權,
當某人今天因為要變換車道或轉彎等行為,可能會侵犯到別人的直行路權時
這個人就要負起"注意"的責任,
等到直行車先行通過,或直行車願意減速禮讓某人先行通過
才可進行轉彎等行為.............
注意的責任大部分本應就應該在轉彎或變換車道的人身上
而您的說法與邏輯就有點像:
有一條街治安不好每天晚上都會有打鬥的情形發生,
當地居名跟有關當局反應,
當局給人們的建議是請盡量不要晚上出門...................
我可以理解你為什麼要直行車多注意一點,
因為今天台灣多數的駕駛人都是以自我為中心,
從不考慮他人的想法,
所以變成只好要求自己多注意一點,
但是這根本完全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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