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ickyhsime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7
引用:
作者EAC212
誰挺?
就算你是指我,我也沒說誰才是對的呀,誰又是違規呀,
如你所說,魚市場裡的司機小心的駕駛不會造成意外發生,
是不是也同時,在附近的人也都知道要注意車輛才沒發生意外,
同理,
大型車輛本來就有安全死角,
自己不注意而發生意外,
輕則車輛擦傷,
重則付出生命代價,
追究責任重要還是保護自己重要?
好吧.. 如果有人還是堅持直行車最大,不用在意其它車輛及路況,
那就繼續堅持吧。



你們不是反的很高興?
你們本來就可以堅持自己的想法呀,
我有不准你們否定我嗎?






如果今天大家都有完善的路權概念

瞭解直行車擁有優先而且絕對得路權,

當某人今天因為要變換車道或轉彎等行為,可能會侵犯到別人的直行路權時

這個人就要負起"注意"的責任,

等到直行車先行通過,或直行車願意減速禮讓某人先行通過

才可進行轉彎等行為.............

注意的責任大部分本應就應該在轉彎或變換車道的人身上





而您的說法與邏輯就有點像:

有一條街治安不好每天晚上都會有打鬥的情形發生,

當地居名跟有關當局反應,

當局給人們的建議是請盡量不要晚上出門...................



我可以理解你為什麼要直行車多注意一點,

因為今天台灣多數的駕駛人都是以自我為中心,

從不考慮他人的想法,

所以變成只好要求自己多注意一點,

但是這根本完全是本末倒置..................




引用:
作者路過圍觀
1.只要他是在前方沒跟機車並行他的路權就於高於直行機車
後方車本來就要保持安全距離,不管前車要直行或右轉

2.前面已回答汽車要右彎前已經先打方向燈並靠右側
安全距離是後車要保持的,只要前車不是硬切強行變換車道

你的思維還是卡在我是機車這環,先把機車想成一部汽車你會怎麼開




根據我去聽安全駕駛教育的相關演講,

假設現在有兩輛車在"不同車道"...............

A車在B車前面,此時A車要切換至B車所在車道

這個時候不代表A車的路權大於B車,有打方向燈就可直接切入B車車道

B車還是擁有直行路權..................

A車有義務注意B車的動向,


所謂的安全距離多半是強調在同一車道的時候,

不然不同車道超車的情況,都馬違反要保持諳全距離的規定..............
舊 2011-05-09, 11:48 AM #1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ickyhsim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