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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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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NONOPIG
兩個都要會不會太貪心?

不會...
剛好而已..
但 活著的人才有能力去追究責任歸屬,
已經葛屁的話...追究再多也於事無補了。


引用:
作者linczs2000
也是你直接先拋出道義責任的吧
至於號誌問題,除非慢車道有多設計一個紅燈讓快開到能右轉,不然拖板車錯的機率當然大啊
從道義責任-->生命安全
您還真沒堅持啊


這又不衝突..
第一時間無責任歸屬時,只承擔道義責任有什麼問題嗎?
你是法官?如果你是法官直接判決聯結車有法律責任在說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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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1-05-09, 10:42 A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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