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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AC212
我昨晚早就有先詢問過在警局任職的友人,
單就新聞報導和影片內容,是很難去直接認定有無違規,
必需要去現場查看實際號誌狀況,才能更進一步釐清責任歸屬。
而開版的小建大有去現場看過嗎?
只拿著一段新聞,還沒附影片的就直接拿出來打槍路權,
隨媒體起舞,
有無違規是用與論口水來判定的嗎?
你們要的是責任歸屬還是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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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你直接先拋出道義責任的吧
至於號誌問題,除非慢車道有多設計一個紅燈讓快開到能右轉,不然拖板車錯的機率當然大啊
從道義責任-->生命安全
您還真沒堅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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