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2009幸福久久
對很多人來說,四輪以上路權無限大,同時擁有無視兩輪路權的權利。
也就是說,就算你守法,你沒禮讓違規大車,也是該死。
在那當下,有幾個人可以馬上反應後退,或是逃命,我很懷疑。
除了加強大車危機觀念,違規重罰絕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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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討論串裡面某些人的回文就可以看到不少開車族的心態
認為機車就是要騎外面,轉彎的時後機車要讓汽車,
聯結車從中間車道右轉很明顯就侵犯到機車的直行路權,
有些人還要硬說機車愛鑽,沒有和聯結車保持安全距離等等言論.........
要不然就認為打了方向燈就可以轉彎,
法規上是有跟你說打了方向燈最大就可以隨便亂轉或切換車道嗎?
打方向燈只是知會後方車輛你要換車道了,如果對方願意自然會減慢速度讓你過去
當對方願意禮讓你,自然速度會慢下來,這時候你才可以變換車道
打了燈馬上換車道,已經侵犯到後放車的直行路權
今天這種大車禮讓小車,小車閃大車這些論點都根本都是
似是而非可笑至極的言論,
路權的優先性才是應該被拿出來考慮的,
問題是我們的政府根本沒有宣導路權的概念,
現今台灣機車的路權是小於汽車沒錯,
但是那只是禁止機車禁行內車道,
不代表當機車騎依規定騎外車道時,你汽車就可以侵犯機車的直行路權.............
今天這個悲劇除了駕駛嚴重違規,直接從中線右轉外,
(未依規定先行駛至最外車道再行右轉)
很大的一部份也要歸咎到台灣政府的道路設計不當,跟汽機車分流制度
全世界只有兩個國家搞汽機車分流制度,那就是台灣跟緬甸
其他國家都是採用車速分流制度...........
如果汽機車分流真的那麼好的話,
今天世界主流交通管理方式就不會是車速分流,而是汽機車分流
汽機車分流很明顯就存在著問題,這一點從很多實際的行車記錄影片都可以看到
可是政府偏偏不針對這點作改進和檢討....................
我個人是汽車和機車都有在開的,
機車有機車族愛在行進間亂鑽、從汽車右側超車、和汽車並行同一車道等等的問題,
四輪族有四輪獨大心態、認為打燈後就可直接變換車道未做再次確認,不然就是認為機車和行人就是要讓車等等問題.............
但是這些問題的發生如果作根本檢討,
可以發現我們的考照制度上本質就出現很大的缺陷............
導致一堆人背一背公式書、駕訓場繞個一圈就可拿到駕照.........
可是路權的觀念、防衛性駕駛、道路安全駕駛、禮讓駕駛
等國外考照時嚴格要求的項目通通都沒有
才會讓一堆人在網路上發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
大家可以摸著良心問自己,
當從駕訓班考到駕照上路後,
是否有再回去深入瞭解法條上路權的規範,和安全駕駛的觀念
還是都只是憑自己在路上學到的或是所謂前輩長輩經驗,
然後告訴你這樣才是對的?
我考到汽車駕照後因為對於駕訓班所教的東西深感不足
故每當交通部派講師來學校演講時我都會抽空去聽,
也跟台上的講師討論過許多問題..........
從中學到很多正確的路權觀念、防衛性駕駛、法規為何如此訂定等等
當深入去學習瞭解的時候才發現,
很多所謂長輩前輩給的觀念根本是嚴重錯誤,
反而導致了惡性循環,把本來就已經錯誤得觀念再傳下去....
加上台灣人普遍不肯思考的個性,人家說啥他就聽啥
久而久之劣幣驅良幣,錯的也被說成對了..........
如果要改善現今的亂象,治本的方式就是重新設計考照標準
並且要求每五年換照時,強制聽安全駕駛教育、路權教育等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