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假議題 還有這麼多人討論啊
我為何說他假 原因很簡單
1.30年房貸在銀行界一直都存在 只是一般人很少會去貸到這麼長的貸款
所以這根本不是甚麼新東西 唯一新的就是這次是由政府出來喊
2.貸30年不表示你就一定要還30年 一般來說房貸都有綁約期
只要綁約期一過你想這麼還就怎麼還
(只要不低於最低還款金額)
EX:
貸30年 綁約10年
第10年一到 如果你有能力的話
你可以從每月還1萬變成還3萬 30年的貸款提早成15年還完也不是問題
既然東西都是現成都有的
是不是由政府出來喊的有這麼重要嗎?!
反正有需要的人自然會去借 沒需要的人就當沒這回事
德政?! 你會不會想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