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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今天是租房子一族, 我寧可去貸30年來買房子好過交房租給房東
我繳30房貸後, 房子就是我的, 如果我繳30年房租, 房子還是房東的
而且房子至少可以保值, 我繳了10年20年把房子賣掉, 扣除欠銀行的部分, 我想大部分情況都會比把錢放銀行理賺利息好, 更何況在這段時間我還有房子可以住.
我之前在美國住的房子當初就是用30年貸款買的,後來趁利息低的時候換成15年, 然後在2年前賣掉又換了現在比較大的房子(貸款變20年) 等貸款繳完我就把房子賣了換小間的 餘下的錢我想就可以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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