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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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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kill11401
我知道各位鞭我賺太兇
但我的經驗告訴我 比較不懂電腦的user
本來就是需要花比較多時間去幫他看電腦的問題
可能印表機不能印 只是因為墨水的保護膜沒撕乾淨
就算不是硬體的。軟體,網路
常常都要費心力
你們不是我 不了解我跟他的狀況是如何
鞭我賺太貴 那你們要不要自己來呢?

我還是覺得我的錢賺得理所當然
況且她一直積欠我筆電錢 我都賠本了
我幹嘛還跟她客氣 

目前想到比較不傷我的方法也只有:
1.拿回筆電的該有金額 兩萬
2.ram拆回自己用
3.其實想整蠱一下她的電腦,但似乎會有法律上的問題,所以還是算了。

這是我這幾天PO文 集思廣益得來的心得


所以啦, 看你的發言就是找理由, 連決定這樣做都是參考網友的意見, 只是擔心法律問題.

這是你的交易, 你的誠信與名譽, 千萬不要推卸說是別人提供的意見, 也看得出來你並不客氣.

其實我已前也做過維修和銷售電腦, 人情人情就是看每個人的手腕, 但無論如何誠信最重要.

聽得進去就聽得進去, 交易法則, 你的事蹟會不斷的被散佈, 這才是最重要的無形資產.
舊 2011-04-29, 05:57 P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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