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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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ll11401
我知道各位鞭我賺太兇
但我的經驗告訴我 比較不懂電腦的user
本來就是需要花比較多時間去幫他看電腦的問題
可能印表機不能印 只是因為墨水的保護膜沒撕乾淨
就算不是硬體的。軟體,網路
常常都要費心力
你們不是我 不了解我跟他的狀況是如何
鞭我賺太貴 那你們要不要自己來呢?
我還是覺得我的錢賺得理所當然
況且她一直積欠我筆電錢 我都賠本了
我幹嘛還跟她客氣
目前想到比較不傷我的方法也只有:
1.拿回筆電的該有金額 兩萬
2.ram拆回自己用
3.其實想整蠱一下她的電腦,但似乎會有法律上的問題,所以還是算了。
這是我這幾天PO文 集思廣益得來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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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多少是一回事,浮報價格、沒有說清楚收多少服務費才是重點,當然對方拖欠款項
也不對,建議你認賠收回兩萬元就好,剩下的當作買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