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kill11401
說到這個 恢復出廠狀態
想再請教 如果我要把他recover
會有什麼問題嗎?
我的意思是類似什麼個人資料保護法什麼的
或者 他有什麼理由可以不給我筆電作recover?
我把他資料recover 不見了 我會需要負什麼刑責嗎?


至於這種沒有明確, 或自己也不熟法條規定的項目, 我都會先發書面通知跟對方說明.

不做recover就算了, 你可以請他把筆電拿來, 你當下拆RAM, 然後發票現金交換.

拆完後電腦運作OK, 請他簽收單, 然後就從此各分東西, 說句坦白的你們彼此沒啥情份.

但如果你是存心想讓他痛一次, 其實他也可以先備份再來找你, 說真的意義不大.
舊 2011-04-28, 07:21 PM #7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