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oxtm
Power Member
 
foxt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Smile

B的認知沒有錯吧?

B的發票要求要打統編,可能就是就是要跟公司核報用的。
你只有兩萬塊發票給他,他當然就認定筆電是兩萬塊不是?

也許會說還有記憶體的三千塊阿?
但這東西有發票嗎?

所以那多出來的五千塊的部份,不知道對方可不可以反咬你逃漏稅呢?
舊 2011-04-28, 12:14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oxtm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