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qazplm1234
New Member
 
qazplm123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1
引用:
作者wdx
這條罰款很高,上限可到六萬元,所以,
若又不幸遇到號誌壞掉,如屏東的紅綠燈,
這時搶錢不知是否會照開不誤?還是放行?


條杯杯=怪我喽.公事公辦.
不服紅單請找交通部.

交通部=怪我喽.預算不足.
申訴請找.財政部.

財政部=怪我喽.法案又不是我過的.
申訴請找立法院.

立法院=怪我喽.這條怎過的我也不太了.
申訴請找司法院.

司法院=怪我喽...這小事要逼我釋憲嗎..
申訴請找警政署.

zzzz

如此輪迴.
舊 2011-04-20, 04:10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qazplm1234離線中